“彭法官,感谢你们的督促,没想到公司能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港股配资,让我们不用申请强制执行就拿到了工资!”近日,拿到工资的工友激动地向法官表达谢意。
\n“张法官,感谢法院出具的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,这下公司在银行转贷肯定没问题了!”同日,企业负责人也长舒一口气感慨道。
\n当日,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依托执前督促程序,成功促使重庆某家居公司主动向19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,金额共计64万余元,并为自动履行的企业开具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。这一举措既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胜诉权益,又助力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修复社会信用评价。
\n此前,重庆某家居公司因不服永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,向永川区法院提起诉讼。经法院调解,该公司与19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,约定由重庆某家居公司分两期支付劳动报酬、经济补偿共计64万余元,并明确若未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全部义务,公司将承担高额违约责任。
\n调解书生效后,重庆某家居公司虽主动履行了首期义务,但剩余款项却迟迟未支付。在第二期付款时间临近到期时,原告向永川区法院执前督促工作小组求助。承办人员受理后,围绕相关法律法规,向被告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,督促其按期履行义务,并依法送达《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》。被告坦言,并非不愿主动履行,应付农民工的款项已在公司账上,只是公司即将办理2000多万的银行转贷业务,急需法院执行文书核销案件不良记录,否则转贷无法进行,公司经营将陷入困境,因此希望法院直接执行。
\n对此,承办人员明确表示,只要公司按照调解书内容按期履行付款义务,法院即可为其出具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,及时修复主动履行义务当事人的信用。消除顾虑后,重庆某家居公司迅速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。
\n为有效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,避免司法程序空转,永川区人民法院专门成立执前督促工作小组。小组成员通过发放《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》、开展释法明理等工作,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,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。
\n据介绍,下一步,永川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以执前督促机制为重要抓手,进一步加强立案、审判、执行环节的协调配合,借助永川区综治中心的资源优势,强化与行政机关、行业协会的联动协作,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在执前阶段有效化解。
\n重庆法治报通讯员 刘金奉 记者 杨雪
\n原标题:这张自动履行证明“价值2000万” 永川区法院能动执行港股配资,为19名农民工兑现工资为企业修复信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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